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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個案

劉先生於本月25日早上致電本公司聲稱有急事求助!事緣他於今年6月份簽署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了一個位於旺角勝利道的住宅單位,價錢為275萬,由於業主已過世,代表簽約的是業主的女兒,她是遺囑執行人,由於正式的遺囑承辦法律文件仍未發放,合約只能訂明該份遺囑承辦文件於發放及生效日起計30天內完成交易,故實際的交易日是有待證實。他於是繳交了百份之十的首期訂金即27萬元,並同時在銀行預先安排好貸款後,便一直等候律師或地產經紀的跟進和通知。惟到本月24號,他主動向其律師跟進情況時,才知道原來該份文件對方律師早已交其代表律師,礙於某種原因其律師樓未有即時通知他亦未有跟進該要辦的程序,此時由於距離最後交易限期即本月28日已時日無多,而中間又有2天是非工作日,銀行是需要律師樓48小時前通知,否則難以安排貸款過數,所以劉先生在這一宗交易的最壞情況是,除非他能在限期前支付現金結賬,否則他將會有可能因未能履行交易責任而被『殺訂』;雖然他向律師據理力爭,又找了多間財務公司及顧問公司幫忙,但不得要領。在徬徨無助情況下接觸了我們公司,經我們的顧問分析了解原因後即努力為其聯系友好的律師及財務公司,終於在一天內安排好最關鍵的兩件事,第一、轉換代表律師,及第二、尋找有意放款的放款人,並在是日的早上,辦妥一切手續矣。

事後劉先生對我們的辦事效率及良好人際網絡十分讚賞,以最短時間為他完成這個交易。 (28.09.2009)

個人融資服務前:恐怕被『殺訂』,損失近30萬元
個人融資服務後:如釋重負,壓力全消